院党字〔2017〕4号
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
各党支部、学院团总支、各入党积极分子、各辅导员: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精神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要求,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科学、规范、有序,切实提高党员质量,现就做好2017年上半年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按照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把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体现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,突出重点,健全机制,加强调控,慎重发展,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,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、规模适度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纪律严明、作用突出的教职工和大学生党员队伍,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夯实组织基础。
二、教师党员发展工作
教师党员发展工作没有指标控制,请各党支部严格把关,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,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;坚持慎重发展、均衡发展,有领导、有计划地进行;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
三、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
年级 |
发展计划 |
所在支部 |
2014级本科生 |
8 |
沙河校区本科生党支部 |
2015级本科生 |
5 |
沙河校区本科生党支部 |
2016级研究生 |
2 |
2016级研究生党支部 |
学院团总支 |
1 |
沙河校区本科生党支部 |
合计 |
16 |
|
四、工作要求
1、总要求: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
2、请按照计划数进行发展,不得突破。
3、要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,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。
4、要重点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、党委审批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。
5、要坚持“六个不发展”,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,没有经过一年预备期考察的不发展,没有进行政审或者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,没有突出的思想政治表现的不发展,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,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。
6、要彻底落实发展党员推荐制、培训制、审查制、票决制、公示制、责任制,以健全的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。
7、请各党支部在4月26日前将拟发展党员信息表填写好报送学院党委。
2017年4月17日